慢火煨字

2014年1月30日 星期四

《老子望得》(第八章)/望軒

《老子望得》(第八章)

文:望軒

8.        〈第八章〉
上善治(似)水,水善利萬物而有靜。
居眾人之所惡,故幾於道矣。
居善地,心善淵,予善天,言善信,正(政)善治,事善能,蹱(動)善時。
夫唯不靜(爭),故无尤。

8.1.       今王本作「上善若水」,帛書則作「治(似)水」、「如水」,義近不贅。「水善利萬物而有靜」,今王本「有靜」作「不爭」。帛書甲本作「有靜」,乙本作「有爭」,疑因人見「有爭」不通,故改作「不爭」。本節末句,今王本作「夫唯不爭」,帛書乙本亦然,然甲本則作「不靜」。「爭」、「靜」疑傳抄之誤,惟「有靜」、「不靜」、「有爭」及「不靜」似有相悖難通之處,原初版本不知如何,竊以為「水善利萬物而有靜」與「夫唯不爭,故无尤」二句似是。

8.2.       「水善利萬物而有靜」,與今王本之「不靜」,其義尚近。若此章原緊接第七章,則可作「聖人退其身而身先,外其身而身存」之一喻。聖人不可與民爭,猶水利萬物而有靜。「夫唯不爭,故无尤」,不爭無咎,無可指責,亦可暗合第七章聖人之說。

8.3.       「居眾人之所惡,故幾於道矣」,「幾於道」即近於道,道玄妙不可測,且以水為喻,水有而道無,故云「幾於」。論者釋「居眾人之所惡」句,多引《論語.子張》之子貢語:「君子惡居下流,天下之惡皆歸焉。」我以為居惡之詞雖近,二者混為一談則不可。人皆因《論語》而釋「居眾人之所惡」為「下流」,而此經文非以此為喻,各取譬喻之所需,不宜相雜。此處老子謂「居眾人之所惡」,蓋因一般人有所作為而居功,此或承第七章,聖人應當若水,即退其身、外其身,利萬民而不爭。若以下流之說解,聖人如水而「居眾人之所惡」則猶如耶穌基督之負罪於一身,此與《道德經》之哲思不同,故不宜以《論語》「下流」之說詮釋之。


8.4.       「居善地,心善淵,予善天,言善信,正(政)善治,事善能,蹱(動)善時」之「予善天」,今俗本多作「與善人」。帛書甲本作「予善」,乙本作「予善天」,王本作「與善仁」,誤差甚多。我以「予善天」為本,或傳抄中「天」字脫為「人」,「人」與「仁」古通而訛傳。「善仁」之說疑非老子原文,故從「予善天」。此七善之「善」尤難解,難以譯作白話文,由水過度至人,繼而提醒人事。若人居功有爭,則僅著眼於居、心、予、言、政、事、動者,惟近於道者,當成全地、淵、天、信、治、能、時者,此等玄妙之理,方近於道,不可只觀小處,失其大道。古文之「善」夾於其中,或有前後相互通善之效,故又可謂「地善居,淵善心,天善予,信善言,治善政,能善事,時善動」,亦可暗合「退其身而身先,外其身而身存」之說,是以啟示道與人之微妙關係,因而毋須厭居眾人之所惡,其中有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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