慢火煨字

2006年1月17日 星期二

學習欣賞/望軒

學習欣賞/望軒

  終於買了唱片《林夕字傳》,由115元等到89元才捨得買,聽了一半,已經覺得很享受。其實碟內的歌大多我早已有電腦檔,只是最近百感交雜,發覺自己忘卻了尊重,所以想學習怎賞別人的創作。很想,很想,努力,努力,擺脫盜版,享受一下「我可以擁有甚麼」的感覺。爸爸今天回家,堅決要賣走家中的古老相機,雖說已經不用,但心頭總是泛起出賣回憶的感覺。商品和收藏品的分別,就是收藏品多了一份感情。我覺得兩者不可或缺。但其實,有時討論盜版不盜版的問題,不如撇開道德去講,他們自己將來就會知道,他們可以擁有多少可愛的回憶。

2006117日星期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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